出版须知发表时间:2023-03-29 10:56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您申报的出版选题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不得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根据《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您申报的内容选题不得含有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具体包括: (一)有关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选题。 (二)有关现任、曾任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著作、文章及其工作和生活情况的选题,有关现任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重要讲话学习读物类选题。 (三)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重大事件、重大决策过程、重要人物选题。 (四)涉及国防和军队建设及我军各个历史时期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战役战斗、重要工作、重要人物选题。 (五)集中介绍党政机构设置和领导干部情况选题。 (六)专门或集中反映、评价“文化大革命”等历史和重要事件、重要人物选题。 (七)专门反映国民党重要人物和其他上层统战对象的选题。 (八)涉及民族宗教问题选题。 (九)涉及中国国界地图选题。 (十)反映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经济、政治、历史、文化、重要社会事务等选题。 (十一)涉及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时期重大事件和主要领导人选题。 (十二)涉及外交方面重要工作选题。 下一篇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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